为规范联合会的组织和行为,保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,发挥联合会的作用,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以及《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章程》的有关条款,结合实际情况,特制订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常务理事聘任考核标准。
一、聘任原则
(一)根据我会建设发展工作的实际需要,按照所聘对象的专业背景、工作经验、自身影响相互对应和并重的原则进行聘任。
(二)聘任的常务理事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声誉,能够代表和维护协会的社会形象,并为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。
二、聘任对象及条件
(一)候选人应为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的理事。
(二)年龄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。
(三)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,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。
(四)所供职单位在业界有较大影响,并担任该机构董事长/总经理或相当职务。
(五)具有丰富的行业技术研发经验,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。
(六)在计算机及互联网领域内具有卓越成就,对行业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。
(七)在推进联合会建设和行业发展、促进学术交流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。
(八)能够按时参加常务理事会。
三、工作职责
(一)在理事会闭会期间,行使理事职能。
(二)认真履行常务理事会的安排,配合、协助常务理事长及秘书长做好份内的工作。
(三)积极参加联合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,提出相关工作意见或建议。
(四)积极为联合会和行业发展做好宣传,不断提升联合会整体形象和社会影响。
(五)致力于计算机技术的创新和发展,不断研发行业新技术、新产品。
(六)带领联合会成员加大科技创新力度,提升行业科技创新水平。
(七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四、聘任程序
(一)由理事会对常务理事的候选人进行提名。
(二)理事会将聘请业界的多位知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,负责对常务理事的候选人进行聘任考核。
(三)专家评审委员会将对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,逐项打分,并根据候选人综合评定的成绩,确定常务理事的最终名单。
(四)将常务理事的名单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,并颁发聘书。
五、聘任管理
(一)常务理事实行聘任制,聘期与当届理事会任期一致;聘期届满可以续聘,新颁聘书。
(二)新当选的常务理事考核期为三个月。无特殊情况,三个月不参加组织活动,自动取消常务理事身份。
(三)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完成任期内常务理事职责,请及时向常务理事长进行说明,以作调整。
六、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
张 斌、孙建荣、刘淮松
程学旗、郭 为、周兴社
徐少春、刘龙涛、杨义先
七、其他
(一)如本标准与国家有关法律、条例不一致,以国家有关法律、条例为准。
(二)本标准由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负责解释。
(三)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中国计算机与互联网联合会
2012年1月10日